甬能監〔2019〕34號
各區縣(市)能源監察大隊(中心),杭州灣新區、國家高新區、大榭開發區、保稅區經發局,各重點用能企業(單位)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》、《浙江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>》、《寧波市節約能源條例》等有關規定,為進一步加強我市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工作,提高能源管理負責人的業務和理論素質,受市能源局委托,決定在2019年11月舉辦一期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負責人培訓班。
一、培訓對象
1.2019年公布的重點用能單位中尚未參加能源管理培訓的能源管理負責人(名單見附件1);如果已備案的能源管理負責人有調整,請新調整人員參加。
2.請各區縣(市)能源監察大隊(中心)相關人員,杭州灣新區、國家高新區、大榭開發區、保稅區經發局節能工作負責人參加。
二、培訓時間
培訓時間:2019年11月26~27日,共兩天,請于11月26日上午11:00前到市委黨校3號樓一樓報到。
三、培訓地點
中共寧波市委黨校206會議室(寧波市江北區慈水東街328號),黨??倷C:87823888??沙俗鴱墓臉浅霭l的39路公交車到達黨校。
四、培訓內容
節能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;全國能源雙控形勢、能源結構調整方向、能源產業發展機遇、最新節能技術等;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實施辦法解讀;用能權交易辦法、能源統計等。
五、報名方法
1.請參加培訓人員填寫報名回執表(附件2),以傳真(89382878)或郵件(jnjc502@163.com)形式報送至寧波市節能監察中心,請選擇一種方式不必重復報送;報名回執務請在11月18日前返回。因本次培訓人數有限,請大家及時報名,額滿為止。
2.通知文件可從寧波節能公共服務網(www.randy-reyes.com)通知公告欄下載。
六、相關要求
1.請各區縣(市)能源監察大隊(中心),杭州灣新區、國家高新區、大榭開發區、保稅區經發局節能工作負責人配合落實所屬企業參加;
2.培訓當日請隨帶2吋正面照一張,身份證復印件一張。
3.本次培訓食宿統一安排,不收取費用。需住單間人員差價自理。
聯系人:汪海虹,電話:89382875、89382876
附件 : 1. 2019年重點用能單位中尚未參加能源管理培訓的能源管理負責人名單
2. 能源管理負責人培訓班報名回執表
寧波市節能監察中心
2019年11月4日
附件下載:
附件1:關于舉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負責人培訓班的通知(PDF版本)
附件2:2019年重點用能單位中尚未參加能源管理培訓的能源管理負責人名單
附件3:能源管理負責人培訓班報名回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