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區縣(市)發改局,各管委會經發局,有關單位:
為規范項目節能量審核工作,根據《寧波市項目節能量審核暫行規定》(甬能源節能〔2020〕53號)要求,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現向全社會征選節能量審核機構,負責市級節能改造項目和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量審核工作,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(一)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
(二)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相應的工作條件;
(三)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,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,并承諾為服務對象保守技術和商業秘密。
(四)近三年中從事節能量審核、能源審計及節能評估項目在10個以上;
(五)至少擁有5名以上具有節能相關專業中高級職稱的專職技術人員。
二、申報材料
(一)申請表(詳見附件);
(二)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;
(三)機構簡介;
(四)專職技術人員清單(姓名、職稱、年齡、學歷、專業);
(五)近三年工作業績清單;
(六)材料真實性和保密承諾書;
(七)其他證明文件。
三、申報程序
(一)提交材料。各審核機構自愿申請,申請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加蓋公章,報公司所在地節能主管部門初審,于10月10日前送至市能源局1115辦公室;電子版發至郵箱248911019@qq.com。
(二)綜合評定。由市能源局組織相關專家進行綜合評定。
(三)網上公示。市能源局對本次征選審定通過的評價機構公示5個工作日,如無異議,入選的機構受市能源局委托開展市級重點項目的節能量審核工作。
四、其他事項
(一)各申請機構申報材料不予退回。
(二)本次節能量審核機構名單有效期為2020年10月-2021年9月。
(三)本次征選工作由市能源局負責解釋。
聯系人:王劭冰,電話:89382673。
附件:寧波市節能量審核機構申請表
寧波市能源局
2020年9月25日
【附件下載】
1.關于公開征選寧波市節能量審核機構的通知.pdf
2.寧波市節能量審核機構申請表